单纯回收企业运费提高
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中,部分地区对旧家电的规格、要件没有具体规定,导致不少消费者将旧家电的主要零部件拆除后交售,也有地区政府制定的回收价格偏高,回收企业回收后拆解企业不接受,致使单纯回收企业运费高,竞争力较差,回收量较少。
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,目前有的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还存在旧家电质量差、价格高,单纯回收企业回收旧家电亏损的现象,下一步将考虑适当提高单纯回收企业旧家电运费补贴标准。
据了解,今后在试点省市范围内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,不分品种和运距,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吨提高10元。
根据这一新规定,回收企业获得的最高运费补贴将达到每吨60元。以电冰箱为例,容积220升以下,运距在150公里以内,回收企业的运费补贴将由30元提高到40元,运距在150公里以上运费补贴从40元提高到50元;冰箱容积在220升以上,运距在150公里以内,运费补贴从40元提高到50元,150公里以上从50元提高到60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获得本次提高运费补贴的为“单纯”的回收企业,并不包括双中标的销售企业,单纯的回收企业必须满足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、分拣、简单加工,却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。
中国家电协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,本次能够享受到提高补贴的企业是指像华星、天天洁等专门从事家电回收拆解的中标企业,而像苏宁、国美等这种双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则不在补贴之列。